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四)
()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十三、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四、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
()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十五、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检和驾驶员的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十六、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
十七、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十八、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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