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训练场地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考训场地的利用率,保证训练或考试的安全,杜绝事故,特制定本制度,设施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对教练场地的教学设施设备建立登记台帐、档案。
三、教练场地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安全管理原则,教练场地实行封闭管理,休息区教练场地设立分隔实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及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
四、设立专门的场地管理员工作岗位,场地管理员职责如下:
、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负责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未经许可,不允许本单位以外的人使用本校的考训场地;
、防火、防盗;
五、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使用本场地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实行进入登记、退出注销制度;
、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安全一,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进行教学的学员与教练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参加训练的学员应在休息室休息或在安全区域内排队等候;
、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的规定;
、严禁酒后进入场地训练;
、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考训,在进行考试或训练时要保持安全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教练的随车指导下进行教学活动;
、安全部除例行的安全检查外,至少每月对本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注重美化环境,不在训练场地乱扔垃圾,不破坏花木草坪。
六、考训场地内的训练设施设备一旦损坏,有关责任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请专业人士进行修复。严禁非专业人员修理教学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在经过修理后,管理人员应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设施设备部报告。
七、设施设备部应根据教练场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如:路机标线、标志牌、标志杆、标志墩、单边桥、限宽门、连续障碍、龙门骨架吊杆等)。
八、设施设备部对考训场地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所有设施设备的数量、性能、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做出准确记录。
九、对超出使用寿命、失去使用价值或损坏后无法修复的教学设备,应由设施设备部登记报废。在一周内更新。
十、设施设备部应建立训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购置发票的复印件、技术参数复印件、保修卡、教练场地平面图、场地使用证明,科目设置明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