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优秀毕业生奖惩制度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争做优秀毕业生”奖惩制度公示
一、考试成绩奖励标准
由各科任老师自行制定。
二、班级事务管理奖惩标准
.晨读嘉奖次获得枚奖章;违纪次视情节轻重扣-枚奖章。
.眼保健操嘉奖次获得枚奖章;违纪次视情节轻重扣-枚奖章。
.受观察员欣赏次获得枚奖章;受批评视情节轻重扣-枚奖章。
.受科任教师嘉奖次获得枚奖章;违纪次视情节轻重扣-枚奖章。
.逃避值日或者忘记值日,视情节轻重由卫生委员商定扣-枚奖章。
.“三项评比”争得颗星,每位同学获得奖章枚;争得颗星,每位同学获得奖章枚;争得颗星,每位同学获得奖章枚。
.同学之间发生打架、谩骂现象的,视情节扣-枚奖章。
.一周内超过次没有及时交作业的,次扣枚,次扣枚,次扣枚,次全部扣完,奖章归零。
三、参与各项比赛获奖奖励标准
.班级获奖:一等奖枚;二等奖枚;三等奖枚。
.校级获奖:一等奖枚;二等奖枚;三等奖枚。
.市级获奖:一等奖枚;二等奖枚;三等奖枚。
获得更加等次的奖励由班委会讨论决定。
四、获得其他荣誉称号奖励标准
.行为达标奖励:优秀枚;良好枚;达标枚。
.读书节、数学节、各项技能比赛(如射击、围棋、考级)等没有设置等次的,由班委会讨论后提交黄老师通过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以上制度自XX月日起执行。
需要增加的奖惩项目经同学提议、黄老师同意后加入考核内容。
六()班班委
XX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