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厂财务管理制度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提高本厂厂房、设备的使用效能,充分、合理地使用和管理好固定资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固定资产的分类:、生产用固定资产指参加生产过程和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① 房屋② 建筑物③ 机器设备④ 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⑤ 运输设备⑥ 管理用具⑦ 技术资料⑧ 其他生产用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住宅公用事业、文化生活设备、卫生保健等方面使用的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指新增的尚未开始使用的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指不适合本厂使用,已经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固定资产。、土地指有价的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土地。二、固定资产的标准和购置、增加、固定资产的标准:① 使用期限超过一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固定资产的增加及其手续①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和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输杂费和安装成本。② 自行制造的固定资产,按制造(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③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④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的支出。⑤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有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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