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