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建设(二)
我国现有贫困人口主要在农村。若将贫困界定为“能力的剥夺”,那么,贫困同时意味着个体在教育、就业等有关生存和抗风险方面的能力也大为降低,并往往在代际间呈现持续性和难以逆转的弱势特征。这进一步凸显了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重要性。
农村人力资源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大力推进农村各项教育事业,增加农村人力资本存量。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既有“农民工潮”,又有“农民工荒”。前者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农民工的数量,后者则反映出农民工的技能与市场选择之间的差距问题。为此,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资力度,适当增加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一致的发展水平。
同时应注意到,目前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存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在教育体制方面,农村一直充当着向城市输送人才的基地。为适应升学应试的需要,农村学校的学生课程设置、学制以及教材与城市中学基本相似,缺少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课程和必要的农业生产技术训练。其结果是,如果农村学生不能考取大学,在短期内不但不能成为现代农业的建设者,而且也因不具有一、二产业的知识技能,而成为新的农村过剩劳动力。
所以,要改革职业中学的专业与课程设置,在教学内容上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让职业中学的学生能系统地掌握一两门有利于发展现代化农业和社会急需的实用技术。应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技能,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同时,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制度,大力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促使农民掌握必要的基本职业技术技能,解决农村人力资源质的问题,增加农村人力资本存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城市转移的机制。
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产业、三产业转移,劳务性收入将在农民收入结构中占有更大份额。而非农业收入与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农民的人力资源特征有关。要保证农民在工业化、城市化中分享到社会福利增加的好处,保证农民有能力参与市场化的竞争而不被 “边缘化”,并让没有转移的农民从农业中受益,就要注重农民参与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工作机会和竞争能力体系建设。
政府要逐步打破“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口界限,在户籍制度以及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向农民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具有一定居住时间、稳定职业的外来打工者优先留居城镇。
逐步消除包括农村土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在内的各种限制、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制度,创建城乡劳动力平等竞争的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建立规范的、功能齐全的市场中介组织,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培训、法律及保险等服务,减少进城务工人员因盲目流动而增加就业的成本,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合理有序地进行。还要从立法上维护农民工权益,以保障农民工平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
三,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强农村人才培养。
,农村丰富的是人力资源,匮乏的是人才。这其中,农村劳动力外部流动的非均衡性是一个需要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由于我国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差别,农村经济发展滞后,高水平的人力资本在农村得不到合理的报酬。为了追求较高的人力资本收益,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自然会流向人力资本收益率高的经济发达地和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