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四)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三十条 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

同约定的履行时间与实际履行三十一条 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变更聘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当事人

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三十二条 聘用合同未到期时,聘用单位合并、分立的,聘用合同由合并

、分立后的聘用单位继续履行。

四章 解聘辞聘?

三十三条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三十四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

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工作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者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十五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下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度考核或者聘期内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三十六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至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的;?

(五)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的;

(六)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其工作的。?

三十八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个月后再次提出解聘合同仍未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应当自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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