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六)
三条 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五条 除校园网负责人,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校园网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六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七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八条 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条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微机室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微机室。
电教管理员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电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根据电化教学需要,拟订电化教室的发展规划编制和提出度仪器设备、物品资料添置计划。
、加强电教设备管理和维护。
、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电教中心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建立仪器资料的明细帐,按仪器管理规范做好仪器资料的编码、制作标签,做好仪器说明书、资料的保管,并把有关数据输入电脑。
、及时做好仪器、资料的添置、验收、入帐、报耗等工作。学期结束前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调离岗位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电教室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思想和业务水平。
、整理并制作多媒体素材,建设多媒体素材库。帮助和指导教师完成cai课件制作,为全校计算机辅助教学服务;
、每学期一次完成自己管理范围内的自我检查,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有关数据报表;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是学校开展电化教育的专用设备,不得移作它用。学校应确定专(兼)职人员统一妥善管理。
、学校须建立电教仪器室,各种电教器材、教材要统一粘贴标签,专室、专柜、定位存放,并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和环境的净化、美化工作。
、要单独建立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明细账,统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新添器材及时验收入账、入室,做到账物相符。
、添置器材、教材须经校长室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借要办理借还手续;外借须经学校领导同意,若有损坏,酌情赔偿;每学期末,对所有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进行一次集中清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