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管理制度(二)
六、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员立即宣布停止答卷,收齐试卷和答题卡后,考生方可退出试室。收试卷、答题卡时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缺考的用红笔写好考号,放在相应位置。
七、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后,认真填写好《考场记录》,然后检查试室是否有遗留物品和试卷等,最后关闭灯、风扇、门窗。
八、监考员必须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记录》交验卷组人员验收,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
试卷保密制度
为了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特制定考试保密制度:
一、命题人员不得将试题及标准答案向他人泄漏,不得在同一本参考资料上出大量题目,不得向命题科目的师生借阅参考资料,不得在办公室公用电脑上打印试题。
二、油印人员印刷试卷时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必须关门印刷。印刷完的试卷须马上送往保密室。油印剩余的蜡纸和废卷须当场销毁。
三、分卷人员在保密室分卷,分卷后的余卷和废卷由教学处处理,不得将试卷带出保密室。
四、存放在保密室的考试试卷及标准答案必须锁在保险柜内,并要锁好柜门,锁好保密室铁门。
五、各备课组评卷时必须保管好试卷,不得丢失。
六、中考或其他国家级考试,应建立保密值班制度。
七、考试保密工作事关重大,实行责任追踪制。
关于阅卷的有关规定
一、阅卷按“集中、流水”进行。
二、阅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
三、在集中地点阅卷,不得私自带出他处阅卷。
四、阅卷时备课组统一使用正分或负分的计分方法。
五、各备课组阅卷前必须填写好《试卷流水评卷情况登记表》交级,级统一上交教学处;同时不得私自决定调整分数,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需呈报教学处批准。
六、分数要尽量细化,计算题要分步骤计分,不得将几大题笼统写成一个分数;各大题的分数统一写在固定位置上。
七、阅卷要严谨、认真,避免漏改、错改或合分不准确。
八、阅卷完毕后各备课组要对试卷进行复查,确保阅卷质量。
九、实行阅卷追踪责任制,若出现阅卷错误,将进行追踪,细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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