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四)
、串岗,在岗吃零食,干私活,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在岗闲谈、喧哗,妨碍他人工作,带小孩上班,每次扣奖金元;干私活,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上班时间睡岗,每次扣睡岗人员元,扣当班值长(或当班负责人)元,因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的按有关规章处理。
、有事离岗外出办事要填写《外出办事登记卡》,违者扣责任人元;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早退处理,累计次计旷工天,员工任职、调动应按任职或调动通知书期限按时报到工作,逾期不到新单位报到或任职者-天内作旷工处理,逾期天以上(含天)作自动辞职处理。
、不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劳动及单位特殊原因组织的各种抢险加班工作(含双休日),违者每项按元扣款处罚。每月十五日、三十日(逢双休日可顺延)要组织班组员工开展政治、业务技术知识学习,学习要有具体内容,并记录在学习记录本上,领导要及时检查并签名,并规定上墙,便于检查。如发现没有学习内容记录、记录内容不具体的或没有领导签名、记录本不上墙的均作违规处罚,对责任人实行扣款元处罚。
、上班酗酒,每次扣奖金元,由此引发事故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在本单位无理取闹、吵架,扣奖金每人每次-元;斗殴次,扣奖金每人每次-元,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章予以惩处。
、对外服务人员无理与用户吵架,每人每次扣奖金元;内累计次者,调离工作岗位。
、严禁非驾驶司机驾驶各种机动车辆,违者每次扣资金元,因此肇事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各种机动车辆外借,需经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批准,违者,按无证驾驶论处。
、司机私自开公用汽车外出,发现开车天罚款元,天罚款元,天以上(含天)罚款元,调离岗位。
、司机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回来后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洗车辆,保养车辆,保持车容车貌良好(出长途车除外,但二天上班时必须清洗),否则每次扣发奖金元。
、各部门、工作(施工)场所,违章用材、用能次,扣负责人及当事者奖金-元。
、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除照价赔偿外,处以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出现丢失图纸、重要资料、精密仪表器材、工具等物资的,除要求责任人按价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外,每次对责任人扣款元;各单位使用的绝缘棒、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胶鞋、接地线等绝缘用具,要按照有关规定及使用期限进行技术合格校验。如发现超出期限不进行校验而继续使用的,每次对该单位负责人各扣款元处罚。如发现因使用不合格的绝缘用具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视事故影响大小,损失情况从重处罚。
、有关领导(负责人)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XX元以上的扣款元。
、人为造成或故意制造停电事故,扣肇事者-个月奖金;千伏线路事故停电小时内,千伏线路事故停电小时内,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派员前往处理(特殊情况除外),违者,扣有关人员当月全月奖金。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中度伤势至重伤的,扣有关人员-个月奖金,扣有关领导当月全月奖金。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死亡的,扣全公司职工当月全月奖金,扣直接责任人-个月奖金。以上各种事故,如触犯刑事责任,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