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二)
九条 商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或任意更换商品予客户。?
十条 库存商品经出货后(除陈列展示外)一律限于当天恢或开立发票交货,如当天未能交货而必须交予客户试用者,则应按规定办理。?
□ 试 用?
一条 为推广市场及服务顾客起见,本公司部分商品可应顾客的要求,作短期的试用。?
二条 为保持商品的流通,各型商品均应依试用规定期限归还,营业单位主管的试用期限核准权限最高为日,若因特殊情形而需超过此期限者,则应事先以书面表明理由及希望延长天数,报请所属副总经理核准,书面报告即日转交仓管单位作为延长试用的凭证。?
三条 试用的规定:? 营业人员在外试用的商品最多不得超过件,如超过件,而欲再行出货时,则"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须经仓库单位主管加签核准后始得出货(分公司由单位主管加签核准)。?
四条 各单位主管应负随时审查在外试用的商品有无未经核准而超越期限之责,若经仓库部发觉各单位的试用商品有超越期限者,则该单位主管应即追回试用商品并缴恢库部。?
五条 申请试用时,应取得经客户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商品试用签收单"并应填明客户之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约定的试用天数,俾由仓管单位主管负责查证,若因特殊情形无法取得正式签收单时,则应于试用当天将商品试用签收单呈报单位主管签核后,交仓管单位收存,仓管单位主管应根据该签收单上所列资料派员予以查证。?
六条 "试用签收单"应于出货的当日交仓管人员保管。?
七条 试用签收单的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所有要项均应确实详填,营业人员不得假借理由伪造"商品试用签收单"。?
□ 调 货?
一条 为调节各地的需要,仓库部应保有各分公司库存情形的动态记录,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出调货通知。?
二条 各分公司与总公司各营业部间的调货,应由仓库部以"商品(供应品)调拨单"统筹办理,严禁各单位间擅自调拨。?
三条 仓库部的紧急调货单应视为调货命令,各单位对仓库部所发出的"紧急调货单",除非该项商品将于三天内交货,否则均不得对该项调货的要求予以拒绝,并应依通知的内容,尽速于二日内(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办理完毕。?
四条 若分公司以将在三天内开立发票销货为由,拒绝调货,则仓库部应得根据销货报告与存货帐表查核该单位对调货通知的答复是否确实。?
五条 仓库部的调货通知以及各分公司对调货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办理,但紧急时得由主管以电话联络,唯应随即补行书面通知并应在备注栏内加注电话联络的日期、时间等。??
□ 保 管?
一条 仓库部及各分公司可就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陈列各项商品并予保管。?
二条 各仓的仓管人员应负责综理该仓商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表报的登录等业务。?
三条 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商品的排形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 四条 商品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五条 库存商品如有呆废或损毁非仓管人员可自行克服,仓管人员应即填具"商品送修单"连同商品送交服务单位修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