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汇编(三)
、继续教育期间,凡两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会计岗位。
、有违纪违规问题或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调离会计岗位。
、不得外聘会计人员在公司内从事会计工作。
.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完成水务集团组织的财务人员后续教育;
、完成本公司组织的财务人员专项岗位培训。
三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
.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四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预付账款等。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严格职责分工、账款分管、印鉴分管、定期轮岗”的原则。
()库存现金的管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方可付款,财务负责人短暂离岗,则由财务负责人书面委托人签字。
、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差旅费的请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公司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按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公司经理签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元以上)支付往来或工程款、材料现金。
()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①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支票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