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10篇2024年
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2016【1】
根据湖南省高常党(2016)3号文件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我站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近日,党支部书记郑舸组织全站党员在站会议室一起观看了电教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
本片主要讲诉了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527名市人大代表从93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投票差额选举产生76名省人大代表时,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造成对代表选举工作的严重破坏。这起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制度底线和我们党的执政底线,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厉处罚。
支部书记郑舸表示,衡阳破坏选举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深刻,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人民代表形象和公信,极大伤害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任和信心。一些人把钞票当成了选举敲门砖,把本应为人民服务代言的人大代表看成拥有特权的官帽来追逐,把人大代表头衔当成了摇钱树和护身符。我们全体党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长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刻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始终保持与高管局、路政、治超、交警及服务对象的血肉联系,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站内每一位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郑舸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按照湘高常党(2016)3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线”,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谈心活动,诚恳征求意见,查摆剖析问题,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高质量,增强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2016【2】
12月28日晚6:30,项目全体员工聚集在会议室观看湖南电视台有关衡阳破坏选举案件的新闻报道: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工作人员收受钱物。这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制度底线和党的执政底线。
衡阳市破坏选举案只是众多腐败中的冰山一角,反映的是一个权钱交易的社会,用钱财买卖权利,再用权利捞取钱财,这种思想扎根在很多人的潜意识当中,普遍存在于当今中国各行各业。五局全体员工学习此次案件用意鲜明,作为一名项目上的管理人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当正确面对和处理好腐败问题,杜绝腐败、秉公办事。
只有正确处理好腐败问题,才能树立信心,坚持五局的立业之源。腐败是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尽职、不作为、思想颓废等的产物。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都应该秉承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迎难而上,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去,共同创建一个和谐、向上、公平、公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只有正确处理好腐败问题,才能树立信用,坚持五局的立业之本。腐败是不忠诚、不诚信、自私自利的体现。于企业,应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于员工,应当忠诚企业,奉献企业。
只有正确处理好腐败问题,才能做到人和,坚持五局的立业之魂。腐败必然导致员工迷失方向,缺少目标,如若人人都忙于算计企业,谋求私利,企业谈何发展?
企业发展需要反腐,腐败的形式在衍化,反腐也必须与时俱进。学习衡阳破坏选举案件,就是学习反腐。公司高度重视并组织学习这个案件,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敲响警钟,应当洁身自好,树立良好的价值观,时刻保持个人思想的先进性。作为一名现场的管理人员,对待劳务,我们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要秉公办事,与劳务共建一个积极向上的良性合作环境;在内部,我们要坚决避免以权谋私等现象,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员工。同时,我们更应该积极投入到反腐的行列中。
衡阳破坏选举案观后感2016【3】
2012年底到2013年初,湖南省衡阳市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省级人民代表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人大代表如此大面积的权钱交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民主政治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后果深刻告诫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容挑战,而要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规范选举制度,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
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贿选案件,对于严肃党纪国法,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促使人们依法办事。衡阳发生如此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与部分人大代表法治观念的淡薄不无关系。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构建*社会,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只有从思想上根本转变,以法律为行动准则,才能促使党员干部自觉约束自我,依法办事,防止权钱交易。
其次,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提高法律的公信力。衡阳破坏选举案中,相关领导干部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监督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制止违纪违法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部分人大代表无视党纪国法,在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致使选举制度形同虚设,此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尽管涉案人数较多,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惩处。法律也只有真正实现了公平正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提高其在国民心中的公信力,促使全社会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最后,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关系党的存亡。经济领域一向是腐败案件的多发区,但衡阳破坏选举案将黑手伸向了政治领域,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史无前例。依法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有利于我国反腐斗争的全面深入推进,提高党的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