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教育局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
从东营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要求等,东营中小学假期安排出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寒假为4周,放假时间为1月26日至2月22日(农历为腊月十七至正月十五)。
根据文件要求,东营市中小学将统一安排寒暑假期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为4周,暑假为8周。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6日至2月22日(农历为腊月十七至正月十五),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同时,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为3周,暑假为7周。寒假放假时间为2月2日至2月22日(农历为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据了解,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另外,文件还对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各中小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且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到位。
同时,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但除《寒暑假生活指导》以外,各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
并且,文件提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等,也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