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党外干部座谈会发言稿
党外干部座谈会发言稿
同志们:
为推进我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联合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座谈会。市委对这次会议的召开十分重视,市委副书记杜国玲同志专门到会,并将代表市委作重要讲话。昆山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及市农业局党委也要分别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相信对大家今后的工作会有所借鉴和启发。下面,我先代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就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紧迫感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服务;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巩固*制度。
1995年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市市、县区两级党委及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使一批优秀的党外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广大党外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实践,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在合作共事、参政监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市共有市委管理的党外领导干部102名,占市委管理的干部总数的8.3%;市政府40个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中,有8个部门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其中正职领导干部1名;11个县级市、区的政府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全市科级干部中配备了257名党外干部。此外,一批党外人士被司法和政府机关聘为特邀监察员、陪审员、审计员、行风监督员等。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这项工作同上级的
要求相比,同周边的城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党外干部选配的数量依然偏少,市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的配备面,我市为20%,与近邻无锡相比,少了13个百分点,其中如教育、科技、文化、建设等10个必须党外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目前仅配备4名。市、县两级审判、检察机关党外副职领导干部的配备,我市迄今尚未启动,而无锡已完成三分之二的配备量。党外干部的配备也很不平衡,党外干部队伍的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外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来源不足,数量、质量不能完全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存在这些差距,反映我们部分同志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措施不够扎实有力,为党外干部提供学习和锻炼的机会不多,有些地区和部门有等待党外干部自然成长的现象;党外干部后备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培养锻炼工作力度不大,青黄不接现象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选人渠道还不够宽,往往局限于几个行业,着眼于少数人;在工作指导上,有的地区和部门一般要求多,督促检查不够,使规划中的目标任务没有落到实处。
我们要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既看到前几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又要认清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做得更好。
二、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很艰巨。根据中央及省委的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目标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于去年制订下发了《苏州市2001?2005年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苏办发[2001]38号),《规划》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提出了如下目标:市、县级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必须配备1名党外领导干部;市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要达到20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业、建设、审计、监察、司法等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必须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县级市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要达15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业、建设、审计、监察、司法等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必须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区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要达10名;市、县级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配备党外领导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也要努力配备党外领导干部;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重点中学和市级医院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均要配备党外领导干部。
《规划》中对我市党外干部配备工作时间、选配任务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上述目标的实施提出了分两步走的工作要求:第一步,到2003年,市、县级市、区政府领导班子中要保持1名党外领导干部;市政府工作部门选配党外领导干部不少于10名;县级市政府工作部门选配党外领导干部不少于10名;区政府工作部门选配党外领导干部不少于5名;市、县级市、区法院、检察院选配党外领导干部各1名;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重点中学和市级医院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党外领导干部的配备要达到30%。第二步,到2005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现在,离实现2003年第一步的配备目标还有相当距离,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政协章程》,我市及所辖各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等机关明年初均将进行换届。我们要抓住换届的契机,高度重视,做好党外干部的选配工作,确保我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五年规划第一步目标任务的实现。从现在起,各县级市、区委都要认真对照《规划》要求,找出差距,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超前考虑,统筹安排。组织、统战部门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方面下功夫、花力气。通过这次换届,进一步做好党外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我市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党在新时期的统战理论与统战政策。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统一战线理论的教育,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使各级党委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项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认真履行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职责。
(二)坚持标准,广揽人才
选拔担任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党外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主要看选拔对象是否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着重看其对党的基本路线的态度,看其是否与党真诚合作,是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注意社会公认,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现党外干部人选,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的作用,大力推荐党外领导干部人选。要拓宽选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既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拔党外领导人才,也要注意从国有大中型企业选拔熟悉市场经济运作、擅长经营管理的党外优秀年轻人才,还要注意从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员、工作骨干中选拔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