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会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考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内容摘要】:在今年的“两会”期间,优化营商环境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两会企业界代表们聚焦“放、管、服”提交了一些议案,他们提出了不少的“金点子”,为今年的经济发展开好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地税部门作为地方政府中的一个职能部门,应该主动作为,自觉融入当地营商环境整治范围,紧紧围绕“放管服”的改革目标,积极创新持续优化各种涉税举措,为营造一个更接“地气”的地税营商环境做贡献。

【关键词】:放管服 优化 营商环境

从5月12日,*总理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到现在已近三年,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在服务“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等活动中把纳税服务贯穿于征管的全过程,从减少表单填写、资料报送等点滴做起,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若干条便民办税措施,让纳税人享受到更便利快捷的优质服务,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两会代表所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聚焦这些“痛堵难”,如何打通“肠梗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简政放权增活力

为全面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江西地税系统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7项,调整为其他权种8项。当前,市、县两级仅保留延期申报审批等3项许可事项。通过全面清理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再造办税流程、压缩简化办税环节等措施,打造权力瘦身“紧身衣”规范执法,推进办税事项不断“化繁为简”。

聚焦“放”的精准,开展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取消行政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权力事项运行程序,建立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将6大类33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前移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减少重复审批及资料流转环节,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拓展“放”的宽度,优化办税各流程与环节之间的工作衔接。精简资料报送,优化审批流程,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推行“免填单”“预填单”等服务,加快审批速度。与办税人员建立“双向联系”,“点对点”辅导政策、“面对面”讲解问题,以“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问”,切实为纳税人办税减负。

提升监管的公平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进户执法项目,坚持“无特殊情况,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的实地检查不超过一次”要求。实行“首违不罚”,对纳税人一年内首次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放管结合,以“管”促规范

简政放权决不是只放不管,更需要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必须坚持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金税三期”管理系统,根据税源结构及风险特征,通过信息比对、分析及审核,采取预警提示、风险应对、税务稽查等手段增强后续管理的针对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税收优惠等重点指标,加大风险推送和跟踪力度,形成风险管理控制闭环运行机制。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合作”注重“共治”。积极构建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律保障、信息化支撑”为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模式,以社会综合治税法治化为保障,以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以完善税源监控协作机制为抓手,以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优良环境、氛围为动力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格局,进一步激活信息聚合效应,有了这些部门信息,地税征管才会有穿透力,才能确实提高风险应对的绩效。

以链条管理、前置验证为抓手,创新联合执法构建四个模式,积极推进税收保障部门联合控税网络化。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助下建立股权转让“变更核验”模式,即需要变更股权的纳税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推行流水作业,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不征税证明”相关材料,市场监管部门核验后进入股权转让工作流程;二是在建设部门配合下实行税收“工程联验”模式,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项目联合验收时,将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纳入验收指标,由地税部门参加联验或由地税部门出具无欠税证明,实现联查、联检。三是与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先税后证”前置审批模式,国土、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时,申请人需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税收征免税证明单》,契税税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此外地税部门还与国土部门进行涉税和地籍信息联网,实现“以地控税”和“以税节地”的双重目的;四是全面推动房地产交易税收精细管理,研发“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系统”,加强了对涉房税收风险的有效防控。

创新“信用化”管理,积极拓展纳税信用运用范畴,着力营造诚信纳税环境。通过增设应急绿色通道、诚信纳税窗口,为小微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A

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等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办税激励;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推行“黑名单”制度。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目前,“信用积分制分类服务”

已制定实施。

对纳税人实施联动、科学的后续管理,既能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又能为市场“腾位”。使征纳双方和税务机关内部征管查各岗位各部门权责更加明晰。

三、优化服务增便利

“放管服”改革要协同推进,既要“放”到位、也要“管”得住,更要服好务,就必须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探索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举措,增强纳税人便民办税“获得感”和满意度。前期总结“五证合一”“一表式备案”改革先行先试经验,就是要真正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优化纳税服务,创优地税营商环境,要提高网上办税覆盖面,加大电子税务局推广力度,开发容缺事项管理系统,提供网上受理,电子承诺书和容缺资料补正提醒服务,引入电子印章,推广手机办税APP,和“全程网上办”清单,推行“线上银税互动”,要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推行新办企业“零门槛”办税,提供“套餐式”“一次性”办结服务,要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细节管理,提升窗口运行管理质效和预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日常办税服务全程化、可视化和数字化。

全面部署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研读、讨论总局发布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对照清单,研定具体方案。清单涉及地税机关的报告类事项7个、申报类事项31个等52个事项。明确申报类、备案类为重点事项,主攻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关联申报,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等难点事项。号准事项节点、摸清办理难点,明确牵头承办单位、确定责任人员,为“最多跑一次”的实现做到行动上有方案、措施上有保障、开展上有责任。

建立税企交流平台,深入开展税情大走访活动,着力为各类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解决其涉税疑难问题。聚集大众智慧,近期地税部门走访各级两会代表,问需求活动有力构建了税企交流沟通机制,采取“网上问策”、“一对一”挂钩服务、定期上门走访等措施,常态化开展“进千企、解难题、促发展”大走访活动,收集汇总各行各业纳税需求和税收建议,改进优化举措,共创良好税收生态。通过定期回访、服务直通车等挂钩服务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优化地方税收营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为税企共建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创造条件,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强化政策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在纳税辅导方面,小微企业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是重中之重。要采用“滴灌式”纳税辅导模式,从细微处着手,多措并举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进程。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优惠政策的税收红利,以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听取纳税人意见,达成纳税人心愿,让纳税人全程参与改革进程,这些系列创新举措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给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创新服务事项,不断推出个性化举措。问计问需于纳税人,制定符合实际的《优化营商环境事项任务分解表》,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各项改革事项的落实进度,及时调整策略,思考和谋划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可实践性的服务事项,推动各项优化措施创新落实。目前,已制定“信用积分制分类服务”、“上市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保姆式’服务”、“签订税收遵从协定”等事项实施方案,并在全县地税系统积极推行。

瞄准改革目标,国地税合作深入开展。在减少申报缴税次数、缩短申报缴税时间等改革事项上找差距、补短板,以联合办税服务厅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化“放管服”效率。打造“特色税务”品牌,合力推动38大类59小类合作事项落地生根。全面推行“一厅、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办税模式,有效节约纳税人近一半的办税时间,实现办税成本“1+1<2”、服务成效“1+1>2”。

规范行政处罚,国、地税局联合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现涉税处罚“一把尺”裁量,确保公平执法。

放大国地税合作和税企共建效应,创新优化举措,进一步解“难”、消“痛”、疏“堵”,营造更接“地气”的税收营商环境。

“放管服”改革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深刻变革,地方税务改革的目标不仅局限于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更需要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纳税人的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个性化,对纳税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供需差异化问题逐渐显现,只有运用“集成”思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纳税服务,才能全方位地满足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实践证明,不断创新就是地方税务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灵魂,我们的地税事业不是赢在起点,而是赢在“放管服”改革这个转折点。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

[2]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66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两会心得体会,2024年中国精神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