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
201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一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庆办发电〔2015〕86号)要求,现将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委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庆发〔2014〕2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庆发〔2015〕23号)等文件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掌握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明确和细化了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五个重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委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委党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当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职,保证了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作了市发改委《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表》,并及时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年初,委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科科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各成员每半年向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县级干部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住房办公、子女从业、家属经商等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并逐一记入廉政档案。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干部监督管理,严禁公款送节礼,实行公车登记封存入库,杜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发生,促使全委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强化教育,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和承担发改委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抓”。
一是抓组织协调。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委党组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职工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纪律检查。自觉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主动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继续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机关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我委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抓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
四是抓作风督查。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了审批事项多、程序繁杂,项目建设中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项目实施中督促检查少、科室之间推诿扯皮,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个别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出勤不出力等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五是抓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各类乱收费问题。对全市医疗、教育、涉农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乱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还不够,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在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上还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内部管理仍需加强,制度建设和权力制约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创建“三个生态”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和追究,有效遏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等“庸懒散软”行为,在全委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氛围。
201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二
今年以来,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坚守政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市委市政府始终严格按照“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坚持统筹谋划促责任强化。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11次、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党风廉政建设文件8个,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28个,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切实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精准定位促责任明确。市委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支撑,打出责任清单、工作约谈、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巡视巡察等工作的组合拳,层层压实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突出夯实基层责任基础,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加强责任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把市级部门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延伸到内设机构负责人、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督促推动各区(市)县将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延伸到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村(社区)党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完善述责述廉实施细则,分层分类指导述责述廉工作。扎实开展区(市)县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向市纪委述责述廉,市级部门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工作。去年年底,33名区(市)县委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总体满意率达95.86%,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对成都全会述责述廉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
(三)坚持示范带动促履职尽责。党政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党政主要领导先后13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作出部署,21次调研督查。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领域(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抓亲管、务求实效。
(四)坚持严格追责促责任落实。创新责任考察机制,修订区(市)县、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由市领导带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日常检查,并纳入年度主体责任考核,抽查核实履责记录3313条,个别谈话4578人,发现问题516个,收集意见建议1196条。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查,对度27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后3位区(市)县和后10位的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全省排名靠后的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整改群众反映问题256个。出台《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全市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75件95人,其中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73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68件82人。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加快形成
市委市政府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从严管理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崇严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快形成。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委坚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为改革发展凝心聚力的龙头抓手,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市委中心组先后3次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全市70余万名党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五促五学”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员轮流讲党课、分专题集中研讨,推广“流动党校”“微课堂”“红视频”等有效做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讲党课5.8万余场次,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讨论6.1万余场次。实施“美丽成都?党员示范行动”,广泛开展党员“五级联创”,分类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推动“两学一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整改“回头看”要求,深入开展“五个三”分类整改行动,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创先争优要求,找差距、补短板。今年以来,2万余个党支部已建立问题台账,列入台账的问题达21万余个。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忠诚干净担当”时代风尚,促进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首批已命名104个市级示范党组织,全市已转化提升后进党组织438个,调整党组织书记47名。
(二)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委市政府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市委制定出台《市委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市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对议事决策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党组进一步优化完善议事规则和通报制度,着力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坚持将强化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纳入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注重加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分析研判和梳理排查,协同推进纪律审查与源头预防。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区(市)县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原则性,为推进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了标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认真做好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
(三)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实字当头,把维护*权威体现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到落实省委对成都一系列重大要求部署上。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目标绩效考评体系,提升干部精神区位,培养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打造我市“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作风品牌。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落实省委对成都提出的“抢抓六大机遇、完成六大任务”的重大要求,按照“157”总体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由市领导牵头带队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形成深度调研报告26篇。开展中央、省、市重大工作任务专项督查,针对稳增长调结构、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脱贫攻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实施“项目年”活动、工业“竞进拉练”等重大工作任务开展13次专项督查。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实事跟踪督查,对轨道交通加速成网计划、天府国际机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城市音乐厅等工作进行20余次专题跟踪督查,对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彭州市蒲阳河上游污染、输变电线路配套工程等易反复、影响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开展20余次持续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