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国际护士节先进护士表彰的通知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一:

为了隆重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活跃节日气氛,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卫计系统凝聚力,营造文明和谐、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展示我县医务人员风采,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热情,促进卫生事业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优秀护士及“常青藤”(30年护龄现仍在岗)护士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围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题,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控、卫生行业监督及政风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倡导、继承南丁格尔不畏艰难、甘于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全面展示我县广大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素质、文化修养和道德风范,激励广大护理工作者以高尚的职业道德、精湛的护理技术和规范的护理标准,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县护理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1、表彰内容:“优秀护士”、“常青藤”护士、优质护理示范集体。

2、表彰内容和参加评选单位:

(1)优秀护士: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

(2)优质护理服务先进集体:县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临床科室集体。

(3)“常青藤”护士: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一线护理工作满30年以上的在岗护士。

4、评选条件

(1)“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A、优秀护士的基本条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一线护理工作5年(含5年)、乡镇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一线护理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护理人员;近3年获得省、市表彰的护理人员。

B、热爱护理专业,吃苦耐劳,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C、护理技术精湛,科学作风严谨,技术操作规范,具有较强解决本专业护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D、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事迹感人,或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

E、开发应用护理科研成果,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在提高护理工作质量及科室管理方面表现突出者。

(2)“优质护理服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A、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的科室集体。

B、集体思想素质高,业务技术精湛,团队凝聚力强,人人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病区管理科学规范,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健全,护理工作模式不断改进,基础护理服务质量已经开展并初见成效。

C、护士人力配置达到卫生部标准。持证上岗率100%。开展病区优质护理服务。能够积极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要求,及时满足病人护理要求,病人满意率高。不同层级护士岗位职责清晰,责任制护理落实到位。

D、有优秀的护理学科带头人,科主任积极支持护理工作,医疗护理专业发展平衡,临床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科研学术工作开展活跃,定期组织新知识、新技术和专科护理学习,护理人员年培训率达100%以上。

E、所在科室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物品摆放规范;全体护士仪表端庄文雅,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符合护士行为规范;队协助精神好,医护关系融洽,患者投诉少。

5、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2)申报“优质护理先进集体”的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

(3)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按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评出“优秀护士”32名、“优质护理先进集体”1个。名额分配附后。

(4)从事一线护理岗位工作30年以上的在岗护士提供相证明材料。

(5)5月6日前完成“优秀护士”和“优质护理服务先进集体”的评选及“常青藤”护士的甄选工作。

三、表彰慰问活动

护士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并通过优秀护士表彰、到岗看望等形式,对临床一线护理人员及对护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老一辈护理工作者进行表彰慰问,体现党委、政府和社会对护理工作者的关怀。

篇二:

为弘扬南丁格尔精神,激励广大护理人员不断进取,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我委将在全市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活动

根据《护士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树立优秀典型,鼓励临床护理人员全心全意为群众健康服务,开展表彰活动:

(一)表彰类别。

表彰分三类:深圳市优秀护士,深圳市优秀护士长,深圳市优秀护理部主任。

(二)评选条件。

1.“深圳市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积极投身人民健康事业,为护理事业的发展无私奉献。

(2)执业注册在在本单位,并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护士。

(3)热爱护理专业,积极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护理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主动参与和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在本专科医护人员和病人中有较高的满意度。中医护士应熟悉掌握《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在专科(专病)中开展中医特色护理。

(4)爱岗敬业,积极参与开展“品管圈”等优质护理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护理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近三年未发生过严重护理差错及事故。

(5)在临床护理一线值夜班的次数不少于30次/年(统计期限:1月1日至12月31日)。

2.“深圳市优秀护士长”评选条件。

(1)积极投身人民健康事业,为护理事业的发展无私奉献。

(2)在护士长岗位任职3年以上的现任护士长。

(3)熟悉掌握《护理工作管理规范》,积极创新发展,结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在推进基础护理、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群众威望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护理学科带头人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3.“深圳市优秀护理部主任”评选条件。

(1)积极投身人民健康事业,为护理事业的发展无私奉献。

(2)在各单位专门从事护理管理工作,掌握《护理工作管理规范》,在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进护理学科发展、护理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从事护理管理工作3年以上。

(4)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群众威望高,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护理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5)度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结果为“A”级的医院护理部主任。

(三)评选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按照深圳市优秀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名额安排依据如下标准:优秀护士按全院临床护士总人数1%推荐(社会办医院临床护士总人数在50-99人之间的可推荐一名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按医院护理单元10%推荐(社会办医院护理单元数在5-9个之间的可推荐一名优秀护士长);优秀护理部主任符合条件的医院可推荐一名。

2.要求认真填写《深圳市优秀护士推荐表》(见附件2),《深圳市优秀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推荐表》(见附件3),主要事迹材料力求文字简练,不超过2000字,可单独附后。优秀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的推荐人选须提供本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区属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由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医管中心所属单位由市医管中心汇总报送;其他医疗机构的有关材料直接报我委医政处305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2日。

3.我委将根据上报名单材料,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审核评定。

(四)奖励办法。

1.对当选者,授予深圳市优秀护士、深圳市优秀护士长、深圳市优秀护理部主任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各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可按原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自行表彰。

二、优秀“品管圈”项目展示活动

为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学习运用先进、科学、有效的管理工具来提升和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我委今年将继续在全市推广“品管圈”这一行之有效、易持续开展且能有效改善护理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的质量改善活动。为此,我委将在“5?12”国际护士节期间,组织部分医疗机构的优秀“品管圈”项目进行展示,具体事项和组织工作由市护理学会负责,另行通知。

三、开展积极健康的特色活动

市护理学会可继续联合市健促中心、市医师协会等有关单位组织护理人员开展“绿道健行”等活动,增强护理队伍凝聚力,向社会展示医护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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