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两查两保自查报告 保密自查自评报告
两查两保自查报告一
近期,兰州新区把推进“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保障。为了掌握各镇和村的自查自纠情况,指导和督促镇村扎实进行问题整改,推动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日前,兰州新区“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对做好“两查两保”专项督查进行了全面安排。
根据介绍,在新区开展“两查两保”专项督查,就是要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基层干部,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据要求,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信访举报较多的关键领域和开展巡察梳理出的问题线索,紧盯“十个问题”和基层干部违纪的“九种情形”,特别是要把基层站所、村“两委”成员和镇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在惠农和扶贫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截留克扣、吃拿卡要和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行为作为督查重点,采取实地走访、了解座谈、查看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督查惠农资金兑现、项目落实有无“缩水变样”、“张冠李戴”,精准扶贫有无核查不严、弄虚作假等情况,切实为查处基层干部贪腐问题提供必要的线索。
会议强调,“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根本在“查”,目的在“保”,关键在“行”。只有真正行动起来,才能做好“两查”工作,只有深入开展“两查”,才能实现“两保”目标。各“两查两保”专项督查组成员要各负其责、强化担当,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把专项督查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以专项督查的实效,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两查两保自查报告二
自20xx年7月1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新兴社区“两委”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以改善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结合本居实际,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稳步扎实的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自查汇报如下:
一、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集中力量抓好了“硬化道路、净化街院、绿化社区”,彻底根除社区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等现象。充分利用了荒地、道路两侧、社区周围和楼前楼后大量植树,推进生态绿化建设,形成环社区林带和社区内绿荫带,创造“社区在林中、家在园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优美环境。
二、目前存在的不足与困难
一是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一些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对环保重要性认识不够,习惯了以前不良生活方式,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甚至乱砍树木,对文明示范创建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
二是社区财力有限,而居委会经费更是拮据,这为加大环境治理,改变社容社貌带来了不利因素。如水源的环境保护、公共绿化等方面,资金缺口大,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严重制约了生态文明村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前)
今后,我们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利用党员活动月,组织全居党员干部、群众集中学习环保方面政策法规知识,让每位居民认识到环保工作重要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环境污染,珍惜生存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上级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前)
居委会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努力加快新兴社区居委会文明创建活动的进程。
(三)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拓宽自筹资金渠道,为我居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两查两保自查报告三
近日,省民政厅在全省民政系统启动开展低保、救灾资金“两查两保”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4月中旬至6月中旬,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查纠低保、救灾政策、资金落实方面存在的对象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和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自查面要达到100%,重点抽查相关市(州)的县(区)不低于30%,每个县(区)抽查1到2个乡镇。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倒查责任,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确保低保、救灾政策资金惠及群众。
两查两保自查报告四
3月23日记者获悉,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扶贫领域开展“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旨在解决基础数据采录、情况核查不认真,工作不扎实,优亲厚友,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的问题;项目审核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不报告、不纠正,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办事不公,请客送礼、暗箱操作,脱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扶贫考核不客观等问题。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旨在解决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楼堂馆所、投资牟利,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通知》同时强调,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要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巡察的重要内容,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整改情况要公开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涉嫌违纪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