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兰州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兰效组发(20XX)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市局决定,在全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意识水平为关键,狠刹“四风”,切实解决干部队伍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不佳、行政执法不严、履职效率不高、机关作风不实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促进全市工商系统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和履职尽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使广大工商干部宗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努力塑造纪律严明、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工商形象。
二、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窗口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一)在执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的。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四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三)党组(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四)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商标广告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事)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五)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慵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六)不使用行政审批系统办理业务,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工作中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八)不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九)被投诉单位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十)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的其他情形等。
三、整治范围
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协会。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从20XX年7月2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7月25日至7月30日)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侯中甲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队)、中心、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纪检组长赵松涛任主任,达翠玲、贾向红、马小忠、马贞毅、赵炳强、沈毅、杨玉英、马正军、谢荣国为副主任。各直属分局也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拿出有效管用的工作措施,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做到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面提升。各单位务必于7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见附件3)以书式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7月30日至8月15日)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表(见附件1),自查自纠以下方面:1、审批是否提速,是否做到受理审批规范统一,限时办结,企业注册登记“一审一核”,是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畅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是否实行全程指导、跟踪服务。是否切实推行“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全指导办、遇到困难帮助办、重点项目跟踪办”的四办制度。2、服务是否提质,是否深入开展了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消费者“三服务”活动和“走千企、走基层”行动,是否牢固树立“政务公开、履职高效、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是否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是否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基层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窗口的规范化建设。3、监管是否提效。是否认真开展消保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诉受理调处平台建设,强化消费者投诉受理、转办、反馈、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功能,具体处理部门是否做到消费者投诉3个工作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答复,事实清楚的7个工作日处理完毕。是否认真开展执法为民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4、诚信是否提度。是否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5、监督是否提力。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等各项作风纪律规定和省工商局“十不准”、市工商局“九要九不”规定,对影响政务环境、损害工商形象的乱作为、不作为、慵懒散漫等行为,是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要按职能、按岗位逐项查摆,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部门单位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问题查的实、找的准、不回避、不护短,对查找出的问题,分析研究,梳理汇总,形成报告,于8月15日前上报市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明察暗访(8月16日至11月30日)
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四项规定”精神,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市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派出暗访工作组,通过开展暗访活动,掌握真实情况。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责”,既严肃追究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对本单位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零查处报告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四)总结验收(12月1日至12月20日)
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归纳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制度,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10日前上报市局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端正党风政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摆正工商机关与服务对象、百姓群众的关系,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树立工商良好形象。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合起来,同“三服务”、“走千企、走基层”活动结合起来,把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领导。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坚决消除“护短”意识,切实抓好本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单位要将窗口部门、职能部门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面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形成登记台账(见附件4),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市局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具有典型性和自查自纠“零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问题不认真,专项治理走过场、搞形式,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通过重点督导、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落实。
(三)落实纪律、严格问责。全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执法再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抓好各项作风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纪人和事,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直属分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的情况纳入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效能风暴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认真分析研究不作为、慢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从根本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