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二)
(四)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
在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组织五个规范化即:检查规范化、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化、调查取证规范化、案件处理规范化、案卷材料归档管理规范化,并坚持在统计执法工作中,不仅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还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手续完备”。2013年上半年,我局没有行政执法案件的发生。
(五)全面推进统计政务公开
2013上半年我们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通过制作政务公开栏、公示板、网络建设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等向社会广泛公开,在统计工作中严格实行检查和责任追究制,来确保统计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开展,达到以公开促工作的目的。
(六)强化统计行政监督问责
一是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行政工作的监督,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我们动员全机关干部人人参加统计法制建设,并确定专门科室、专门人员和指定微机,认真做好统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明确岗位职责,将行政问责纳入综合考评机制。认真完善、充实、修改岗位和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为主体和客体,切实达到行政执法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并将问责制纳入综合考评机制,作为衡量工作效能综合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三是自查活动。在开展行政问责工作中,我局职工认真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学习理论增强对行政问责办法的认识和理解作为检查整改剖析的前提,注重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相结合,与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相结合,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台账制度
2013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台账制度,我们按市法制办的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数据统计表》,及时在4月底、7月底报送统计台帐。统计台帐制度的执行使我们在统计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