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促进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永纪字[2013]19号文件精神,永丰县交通运输局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局各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清廉政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完善管理办法,制定过硬的执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及执行公务卡制度。一是实现了“三公经费”下降目标。全局各单位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每年有所下降。二是实行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一年内至少会在本单位内部公布两次以上(即:半年和全年各公布一次);公布内容真实、详细,不仅只公布总额,还公布明细。三是认真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各预算单位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
1、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等支出真实、合规,达到了下降指标要求。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没有违反公务接待原则;没有公款大吃大喝;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没有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公务用车费用方面:没有违规购车、豪华装修车辆,对车辆能够实行定点维修和加油等。出国(境)费用方面:没有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方面:不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2、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事业)经费能够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到真实、详细公开。
3、建立了公务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执行、报销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