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我认真对照《廉政准则》,结合本年度主管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和自查,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端正党风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作为一名乡镇干部,我十分注重各种理论学习,做到了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一年来,我认真的学习了*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用以丰富自己的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个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对党、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好干部。同时,我加强对各种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握实事动态和政策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学习,使我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修养,规范了自我言行,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高目的,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解民忧,实实在在帮民富。

  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福利,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公仆意识。我深知群众的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监督着自己,因此,我经常用自重、自尊、自省、自警来警醒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从思想上筑起一道永不倒塌的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二、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在工作生活中,我严格遵守中共中央“两个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规定,按照“自重、自省、自尊、自励”的要求,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坚持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作为党员干部,我始终坚持以廉为重、正派做人,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保持清正廉洁,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警觉,做到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从生活上防微杜渐,丰富自己的涵养,提高自己的境界,保持自身良好形象。“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当干部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务的影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使自己真正成为社会的表率,群众的表率。

三、改进不足,树立清正廉洁公仆形象

  自己虽然在廉洁从政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对照上级组织的要求,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不足。今后要发扬成绩,改正缺点。一是做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夯实自身的思想基础,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三是在实际工作中, 紧紧围绕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时刻保持党的纯洁性,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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