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汇报
近日,开阳县民宗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会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促强调。
一是局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推动形成学《问责条例》、用《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真正把《问责条例》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强化压力传导,加大问责力度,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职责,《条例》不能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要结合落实两个责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四是把《条例》学习与“两学一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结合好,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党建目标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更加准确、深刻领会好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规矩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唤醒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的担当精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切实推动开阳民族宗教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