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英文全文解读(五)
支持文艺创作出精品、出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在兼收并蓄中提升文化原创力。实施青年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来沪文艺人才扶持政策,促进优秀文艺人才脱颖而出。引导文艺工作者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着眼于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创新工业区二次开发机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加强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违法用地、闲置用地专项整治。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启动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中小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黄标车淘汰,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扬尘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建成区直排污染源全部纳管。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田、水源保护区和工业区土壤污染防治。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试点。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加强绿化建设。加快郊野公园、外环生态专项建设,新建一批林荫道,改造27座老公园。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新建绿地1000公顷,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着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844项,对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全面实行标准化管理,率先完成审批涉及的评估评审清理,大幅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管理项目从108个减少到53个。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中心城区实行市场监管新体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新体制,制定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深入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制定实施效能评估方案,开展效能建设试点,首次全面公开“四本预算”,创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的响应和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上下联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查评比过多等“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但是,政府自身建设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政府职能转变仍未到位,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没有根本改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效率仍然不高,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不够,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还需进一步改善。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和部门腐败案件高发。我们要直面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扎紧制度篱笆,持续深入地加以整改。
我们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重点减少涉及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在区县、街镇推行审批标准化管理。推广分类评估评审、区域评估评审、同步评估评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自贸试验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等监管制度。严格行业管理责任,健全分类监管、技术监管等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清理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继续深化“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
(二)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扎实推进政府协商,探索制定协商事项目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人民团体等的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联系机制。推动公众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健全公示听证、决策咨询、专家论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区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区县城管综合执法改革。稳妥实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推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逐步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逐步实行全覆盖审计。加强行政监察,完善政府督查体系,建立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落实行政问责制。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
(三)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
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透明化方式强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发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非涉密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和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凡属事务性公共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公益性事业投资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硬件资源、数据采集、信息应用,完善基础数据库。出台信息共享管理规范,推动各部门政务平台互联互通。拓展网上政务大厅办事功能,探索建立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制度。扩大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探索大数据应用服务。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归并,强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功能。建立政府目标管理制度,完善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管理流程再造。
(四)持续改进政府作风。
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改作风、从严管队伍,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