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失地农民就业工作报告
失地农民就业工作一直以来是矛盾突出的社会问题,是政府工作任务的重点之一。为此,我局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根据失地农民的择业意愿,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就业扶持政策,重点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一、基本情况
我区从2004建区以来,因城市建设导致的失地农民共涉及21个村91个社区,共有21572名失地农民进入保障管理中心,领取基本生活补助费。其中劳动龄段1.5万人,占到70.5%。截止目前,共计实现就业1.35万人,占总劳动力的89%,其中本地就业0.5万人(进厂、建筑工、家政服务、保洁、保安、驾驶、人力三轮等),包括培训后自主创业0.16万人(开办餐饮、五金维修、家电、超市、广告制作、理发店等),劳动力转移输出0.85万人。
二、帮扶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派出宣传活动小组及宣传车辆,深入信息闭塞的地区轮回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通过集中宣传、现场咨询、印发资料、现场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劳动合同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42驾次,召开现场咨询会2次。
(二)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深入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发一批保绿、保洁、社区治安等公益性岗位,安排被征地劳动力中就业困难人员到相应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工作,城区共安排300余个公益性岗位,帮助他们就地就近实现就业。
(三)做好职业介绍工作。紧密联系我区在外地建立的劳务输出联络站,广泛收集各地企业有效、合法的用工信息,为通过“12333”就业援助热线咨询就业信息的本地务工人员提供用工信息200余条,并协助有就业意愿的群众与用工单位联系,帮助达成就业意向。其次是做好有外出务工意愿人员的登记工作,尽全力为有就业愿望人员与用工企业铺路搭桥。通过努力,失地无业农民成功实现就业达1.35万人。
(四)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区就业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标准,根据市上匹配我区的专项培训项目结合上报数据进行综合后适时开展创业培训、电脑培训、电动缝纫等免费培训班,做到“招收一批、培训一批、上岗一批”,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法律培训、人生观、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失地农民成功实现自主就业。
(五)提供小额贷款贴息。对于有自主创业愿望但缺乏创业资金的人员,我们积极做好小额贴息贷款优惠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为其提供按政府有关规定申请8万元以内的创业小额贷款2利息,鼓励其以城区为主大力发展自主创业。近两共计为城区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500余万元。
(六)搭建自主创业平台。近两我局在经纬水岸商业步行街处着力打造创业孵化园,努力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凡入驻我区创业孵化园经商办企事业的,可按照政策享受相关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同时政府给予一的门面租金补贴,从而降低创业成本及门槛,顺利实现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