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定点联系乡镇工作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点联系帮扶队伍
按照县委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口联系乡镇综治工作的帮扶和支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提升镇的综合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以及镇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充分发挥维稳职能
(一)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依据,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举办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镇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综治专干、片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参加培训,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准绳,就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及档案材料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努力为镇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二是工作开展扎实,操作规范。今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局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的报到机制、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机制、创新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机制。镇作为我局规范化建设的重点乡镇之一,社区矫正人员移交工作首先从镇开始,同时对全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我县社区矫正监管定位系统率先在开通使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做到社区矫正台帐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班,镇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助理员、法律服务所主任,村综治专干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从八个方面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讲解,就人民调解工作技巧,调解程序、调解协议书规范制作都进行了详细的培训。
目前,全镇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42个,有人民调解员797人。结合基层规范化管理,着力落实人民调解基层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员具备会排查、会调解、会总结、会统计的能力。截至11月30日,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9起,调解率为100%,成功调解232起,调解成功率为97%以上。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了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籍服刑在教(监)人员核查工作,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机制,制定衔接方案。
三、协助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是“六五”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同时也是我县创建省级法治县的验收。我局依托法制宣传的职能优势协助镇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六五”普法全面铺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镇与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是开展2015省科技大场活动。初省司法厅及其它省级机关到镇开展科技大场活动,将法律常识、农业科技知识带给全镇以及全县老百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全镇各村、社区相继开办了农民普法培训班,更新了法制宣传栏,在主要路段都拉出了宣传横幅。三是大力开展了专题法律服务咨询活动。为了更方便人民群众的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我局开辟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四、深入推进镇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在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标牌以及安装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把法律援助送到基层群众身边。二是加强工作站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社区)联系点的法律工作人员、联络员、志愿者的培训,从规范台帐资料,规范卷宗等6个方面全面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三是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经费用实用好。在今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截至11月30日,全区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763人次。
(二)层层落实维稳及综治工作责任制。
一是将联系镇维稳及综治工作职责纳入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做到对维稳及综治工作有研究部署、有检查督促、有考核奖惩,确保各项维稳综治工作任务明确、落实到位。二是联系帮扶镇神泉村,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为村民上法制课、提供法律援助等,积极协助村委会搞好全村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