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期间受工伤能否要求工伤赔偿
案例
张强是甲公司的一名员工,因公司的合作伙伴乙公司需要设备维修,所以甲公司就派身为技术员的张强前往,约定借用期为3个月,工资仍由甲公司支付,其身份资料等档案也在甲公司。
没想到,张强在乙公司上班维修设备时发生工伤事故,落下五级伤残。后就张强的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责任,乙公司要张强找甲公司,但甲公司认为张强是在乙公司受的伤,要张强去找乙公司。
张强治疗期间产生的治疗费用成为了大难题,究竟该由谁为张强的工伤保险承担责任呢?
律师: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要确定案例中张强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首先要明确借调的定义。
所谓借调是指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乙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与甲单位协商后,请该劳动者到乙用人单位为乙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张强是受甲公司的指派到乙公司工作,即借调。张强被借调后,工资仍由甲公司发放,表明其还与甲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并没有另行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而工伤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存在。本案也就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即由甲公司担责。但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了补偿办法,则张强的原用人单位甲公司在依法承担工伤待遇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借调单位乙公司主张补偿。
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以下项目的赔偿
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3、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