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广西高温补贴领取人群有哪些
广西的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现在已是五月,六月也不远了。所以就有很多小伙伴已经问小编了,夏天就要到了,高温补贴怎么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广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广西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希望能够帮到你。
2016广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6广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2016广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广西高温补贴领取人群有哪些?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温津贴?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后,还可以另外发放防暑降温费吗?
高温津贴与按照我区相关规定,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但企业可以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中暑,属于工伤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为自己维权?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高温津贴的详细规定,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扩展阅读
7月8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人社厅获悉,随着炎热夏季的到来,劳动者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我区为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具体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10月。
享受高温津贴需要符合条件: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较长。以上两个条件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我区相关规定,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外以货币的方式再次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但是企业可以安排好生产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根据上述精神,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高温津贴的详细规定,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