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基本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果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交什么资料,还要看你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用于什么用途,还要增加一些资料
如果你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用于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购买一手楼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按契税完税证日期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按发票日期两年内申请),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租房提取的(自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需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签证、护照。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证明(原件也应提交中心)、继承人身份证。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小宝说明:办理1、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复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转账账号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转账账号(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
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1.18通知
为方便广大购买了自住住房的职工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从即日起对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的具体要求作出修改,具体是:
一、职工首次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现有文件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在中心归集业务系统上线前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在承办银行申请了提取,系统上线以后首次办理提取的,也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职工已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后同一套住房每次办理提取只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不用再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