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南(二)
单位需集体办理《职工缴存证明》或《账户转移确认书》,由单位经办人提供职工身份证号码电子表格到所属中心管理机构办理。
办理单位账户注销
办理单位账户注销时,提供《撤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书》(中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公章,到本单位开户的中心管理机构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
2.组织机构代码证废置通知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工商管理部门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或上级部门关于单位撤销的文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单位账户注销前,必须将所有职工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或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
调整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每年到缴存银行办理一次,需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核增清册》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核减清册》(中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
单位提高缴存比例的,每年到缴存银行办理一次,需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中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二次提高缴存比例到所属中心管理机构办理:在市本级开户单位到中心归集处申请办理,在区县管理部开户单位,到各自管理部申请办理,需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单位汇补缴业务办理
单位向缴存银行缴款前,需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专用业务表格,向缴存银行提交电子版及打印的纸质表格(公积金中心不再提供专用纸质票据)。
单位缴存人数和缴存金额没有变化,下载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补)缴书》(打印一式现代语文加盖财务章)。
单位缴存人数和缴存金额有变化,下载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补)缴书》及下列表格,到缴存银行办理时,提交变更情况电子版和纸质表格(打印一式现代语文加盖财务章):
单位有职工账户新增、启封、封存事项发生,需下载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清册(新增、调入、启封)》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单位有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变更,需下载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核增清册》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核减清册》。
单位有少缴、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情形,下载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补)缴书》及《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缴清册》(打印一式现代语文加盖财务章),到缴存银行办理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表格。
职工账户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