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新政须精细设置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公积金新政须精细设置方免诟病

  广州住房公积金额度告急,政府祭出“组合拳”节流。除出台“史上最严”的限制公积金二次贷款外,还提高贷款资格门槛,将缴存时间上调。日前获公积金管委会通过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待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实施。

  或将施行的公积金新政虽有“拧紧水龙头”以应对资金不足的大前提,但其哪怕细微的改动都将或多或少影响部分人的合理需求,进而涉及政策调整对每个缴存人是否合理与公平的问题,所以每一个细节改动都应考虑周全。从相关公开的信息看,有几个问题或有必要提出:

其一,“限贷一次”有简单粗糙之嫌。

  即便果真因公积金总额有限而“限贷一次”,“一刀切”也必然直接扼杀部分改善型家庭需求,或逼着部分人不得不用高利率的商业贷款。公积金中心称如采取扩面增加资金或将符合条件者贷款额度收窄降低等办法有难度,那么,设定一定的家庭住房面积标准和相对合理的贷款总额度,对有过少量贷款而住房面积不达标的家庭允许二次贷款,再附加首次优先、二次次之的原则,既可避免部分人多次贷款的不公,也可满足改善型家庭实际需求,仍是可考虑之策。这部分人应该不多,但政策细化却可体现公平合理。

其二,提高缴存年限以“杜绝投机性缴存”是否能自圆其说?

  与目前实施的“本地人连续缴半年、外地人连续缴一年公积金可贷款”的规定相比,新政规定申请资格为“本地人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且累计缴存2年或以上,外地人则需连续缴存6个月且累计缴存3年以上”,明显收紧。公积金中心谓之“杜绝投机性贷款”,这有类似“有罪推论”嫌疑。而且,若为防范“投机性贷款”,也可采取缴交公积金年限较短则相应规定住房上市交易年限的办法加以约束,而不是一律戴上“投机性贷款”的帽子而无条件封死缴存期短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等年轻人的贷款大门。

其三,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如何充分体现?

  此前新政两度广征民意,反对“限制二次贷款”的意见分别占40.41%和45.94%。“反对意见”占比如此之重,新政确定前是否有系统分析,不予吸纳的理由是否充分,其他意见是否非此即彼,有无一些积极性建议,这些并无细节公之于众。再者,作为决策主体的公积金管委会的代表性一直受质疑,此次30人小组讨论会竟有5人缺席,且部分参会者只是委员“替身”,极其不严肃。最为关键的表决无现场票数统计,部分议题管委会以“闭门会议”不让媒体采访,决策的民主性与开放性同样有疑窦。

  概而言之,广州公积金牵涉到数百万缴存人的切身利益,而这些年政策屡屡生变,加之基金的增值收益、去向等一直是“糊涂账”,“限贷”突然袭击以及出现公款使用违规案等,已使公积金中心陷入公信力危机。因而,凡政策调整须充分论证,尊重民意,精细设置。即便此次节流之策是不得已而为之,也唯有不把“托管者”当成“权力者”角色,完全站在维护每个缴存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致力消除政策细节瑕疵,方可望避免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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