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渭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小微企业贷款难,难在没有抵押、没有担保、没有信用风险分担机制。从银行的角度说,银行管理风险,需要担保、需要抵押物来控制风险。同时,小微企业轻资产又没有抵押物,这又是一对矛盾。这个矛盾我们从两头来解决,一头是推动银行提高对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的能力,就是要认真分析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的情况,减少对小微企业抵押品的过度依赖。同时,要解决信息不对称,我们没有抵押和担保,怎么解决?银行就要开发更适合小微企业这种轻资产的没有抵押的产品,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对客户进行数据画像,开发数据风控的产品,这样的话,银行通过数据对企业充分了解了,也可以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为了推动这个事,我们一是推动银行开发新的产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同时我们监管部门也在加强这方面的引导。我们最近向社会公布了,银保监会准备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进行监管评价、考核,相关办法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我们明确的提出,商业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要加大信用贷款的比重。整个小微企业贷款中,应该说信用贷款占比还是比较低的,多数还是需要抵押、担保的。为了提高这个比重,我们引导在监管评价中、监管考核中,明确把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比重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加分项,来鼓励商业银行尽量发放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来解决小微企业缺少抵押和担保的问题。
加大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五)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部分租金,凡是减免租金的业主(房东),作为2020年度各类综合考评和荣誉申报的加分因素。(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落实税收优惠。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特定群体再就业税收优惠、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应享尽享,减轻企业纳税负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七)减免企业税费。企业因疫情原因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有关程序可申请减免或延期。(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八)强化行业扶持。疫情期间,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免征药品注册费、医药器械产品注册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经商务部门确认后,各金融机构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逾期贷款罚息。(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渭南银保监分局、人行渭南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
(九)落实抗疫物资进口免税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责任单位:渭南海关、市税务局)
三、加强信贷支持,强化金融保障
(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要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定授信,银行机构要对其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渭南银保监分局、人行渭南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十一)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和再担保费。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到疫情结束1-2个月后或续贷。(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渭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并实行优惠担保费率等支持。对疫情期间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下(含)符合新型政银担保的各类疫情防控关联项目,可放宽或免除不动产抵押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给予不高于1%的费率优惠。对在保疫情防控关联企业新增担保额度(500万元以下),实施线上评审,对接金融机构直接给予担保。对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以下(含)的疫情防控关联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对其他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受理,3个工作日限时审批。(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有效发挥好“渭南市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实行顾问服务,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渭南中心支行、渭南银保监分局)
四、加强政策支持,稳定职工队伍
(十四)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对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疫情期间工伤认定可电话备案,疫情结束再提交相关资料。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开辟工伤待遇支付便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于参保企业疫情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政策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制员工)参加以单位主业工种培训内容的线上职业培训,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吸收贫困户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