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安阳公积金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征收安置房
2、购买二手房
3、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购买自住公有住房
5、购买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
6、购买村、镇集资建房(城中村)
7、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市区征收安置房
8、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建房
9、一次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非房屋类:
安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退休
2、职工死亡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6、出境定居
7、工作调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职工被判处刑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账户
提取材料
房屋类:
安阳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 取 条 件 | 所 需 证 明 材 料 | |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征收安置房 | ①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两年以内)②交款收据③支付方式采取转账,直接转入开发商账户; ①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两年以内)②全款交款收据③契税完税证;(2014年1月1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不必出具契税完税证) 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两年以内)②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 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两年以内)②房屋所有权证 满足以上四条其中之一即可 | |
2.购买二手房 | ①过户后的房产证(两年以内)②契税完税证③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评估费收据 | |
3.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住房坐落在农村 |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年以内)②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③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④建房人的农业户口本 |
住房坐落在城镇 |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年以内)②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③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④建房人的当地非农业户口本 | |
4.购买自住公有住房 | ①房改部门批准出售公有住房文件②房管部门出具出售公有住房分户计算表 | |
5.购买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 | ①单位集资建房材料(包括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证)②分房方案明细③交款单④支付方式采取转账,直接转入建房单位账户 | |
6.购买村、镇集资建房(城中村) | ①所购小区建房批文②房产证(两年以内) | |
7.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市区征收安置房 | ①由市房屋征收办出具的房屋征收信息审核确认书②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两年以内)③房屋安置结算单④不低于30%的交款收据 | |
8.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建房 | ①夫妻一方外地工作部门证明(未参加工作的提供当地农业户口本)②外地个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个人账号证明③符合相关手续的,按以上第1条至第5条规定办理 | |
9.一次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 ①借款合同②购房合同(抵押合同)③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审批表(当月有效)④支付方式采取转账,直接转入贷款银行账户 |
备注:
(1)提供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复印在A4纸上。
(2)购、建房提取手续的时间为两年以内,提取的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同一套住房只准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界定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所示日期为准;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示日期为准;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市区征收安置房以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所示日期为准。
(4)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提取本人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需持结婚证或户口本及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提取直系血亲(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需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及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5)职工取得商业住房贷款后,其同户籍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暂不得用于该职工商业住房贷款的偿还。
(6)办理单位集资建房提取业务的,所需提供的分房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建房地址、小区名称、户型、楼号、单元、房号、单价、面积、总价等。
(7)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统一办理,主要采取转账方式。
(8)为了减少您的往返次数,请您在提交证明材料前仔细核对以上项目。
非房屋类:
安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退休 |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 |
2.职工死亡 | ①申请人死亡证明②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身份证 | |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①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
4.户口迁出本市 | ①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市户口本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 ①失业证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合同);或②劳动就业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 |
6.出境定居 | 户口注销证明或国外永久居住证明 | |
7.工作调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正常工作调动到外地而户口不迁出 | ①调动手续(调出与调入双方商调函或商调表)或外地市任职文件②社保(医保)转移手续 |
非正常工作变动到外地而户口不迁出 |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②外地工作部门证明③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的情况证明(包括开户时间、单位账号、个人账号、个人缴存余额等),并加盖公积金中心印章④支付方式采取转账,直接转入申请人外地公积金账户 | |
8.职工被判处刑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①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
9.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①申请人户口本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
1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托管账户 | 个人身份证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备注:
(1)提供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复印在A4纸上。
(2)购、建房提取手续的时间为两年以内,提取的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同一套住房只准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管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界定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所示日期为准;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示日期为准;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市区征收安置房以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所示日期为准。
(4)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提取本人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需持结婚证或户口本及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提取直系血亲(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需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及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5)职工取得商业住房贷款后,其同户籍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暂不得用于该职工商业住房贷款的偿还。
(6)办理单位集资建房提取业务的,所需提供的分房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建房地址、小区名称、户型、楼号、单元、房号、单价、面积、总价等。
(7)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统一办理,主要采取转账方式。
(8)为了减少您的往返次数,请您在提交证明材料前仔细核对以上项目。
提取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领取《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完整、准确的填写《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后,加盖单位财务印鉴。
3、携带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审批。
4、凭审批后的提取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1、购、建房提取手续的时间为两年以内,提取的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同一套住房只准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提取本人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