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改革最新消息,宁夏辅警改革方案条例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203号,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的,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的今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区公安、城管、环保、交通等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约800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协助行政执法工作,包括辅警、协管员、助监员等,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非常必要。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宁党发〔2016〕2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我们借签兄弟省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办法》。为了保证《办法》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在起草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两点:一是书面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全区各市、县(区)政府,区直各部门、直属机构68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召开座谈会。在银川市、吴忠市召开座谈会,邀请了编办、监察、财政、农牧、水利、林业、国土资源、交通、公安、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代表参加,广泛征求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意见。在参考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后,提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办务会讨论通过,现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25条,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一是明确招聘条件。《办法》规定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招聘程序和基本条件,严控入口关。二是明确行为准则。《办法》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禁止性情形作了详细规定,把好行为关。三是强化日常管理。除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要求建立辅助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外,《办法》还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应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发放编制统一规范工作编号的工作证件后,方可从事辅助行政执法工作。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违反规定从事辅助执法行为时的追责事项。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错案的发生,对其规范的最终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委托宁夏润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和专业
本次共招聘43名。在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文职辅警8名
1、警务保障岗位2名,财会专业;
2、科技信息化岗位2名,计算机专业;
3、指挥中心岗位4名,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
(二)勤务辅警35名(限男性)
1、治安管理岗位18名,不限专业;
2、交通管理岗位17名,不限专业(持有B2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三、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由公安厅政治部委托宁夏润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与宁夏润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工作,由宁夏润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和心里缺陷;
3、本人和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无因违纪被公安机关辞退或退回的情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5日以后,2000年3月4日以前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储备和能力;
7、军队退役人员、政法院校或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收容教养的;
2、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3、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4、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者开除学籍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已在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等,月工资2500-3000元,视岗位定。
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