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政策【及最新规定】
2017年南京几份落户政策正式开始实行啦,想要了解其中相关的内容吗?以下是高考志愿助手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的2017南京积分落户政策,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南京积分落户政策
一、南京积分落户条件政策
(一)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在南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四)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五)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二、南京积分落户材料政策
(1)积分落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其他可以作为积分凭证的材料
三、南京积分落户加分条件政策
(一)根据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是否补缴分别赋分和加分。参加社会保险的期间不重复计算。
(二)根据合法稳定住所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值和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本市有二套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三)根据申请人在本市连续居住年限赋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一个门槛就是要有两年社保纪录,可记20分,不考虑其他因素,按照一平米1分算,至少要买80平米房子,才能凑满100分申请落户。
四、南京积分直接落户条件政策
(一)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本市的;
(二)被江苏省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的;
(三)属于国家“*”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四)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五)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七)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八)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本科、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专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限制;
(九)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十)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十一)经省、市政府批准引进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