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出台最新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水利部党的问责工作,近日,水利部党组制定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基本原则,注重体现水利特色,突出问题导向,开列“负面清单”,规范问责程序,体现了权责一致原则和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为水利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分为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附则5章,共28条。《实施办法》结合水利实际,从操作层面对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拓展和细化,主要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5个方面问题,细化了16种具体问责情形,并在问责程序中,进一步明确了启动问责程序、开展问责调查以及问责决定的作出和执行等内容,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促使管党治党由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
8月26日,水利部党组举办第三期“水利廉政讲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同志作专题讲座。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主持讲座。部领导田学斌、刘宁、田野、周学文、刘雅鸣、陆桂华,总规划师张志彤出席讲座。
朱国贤在讲座中,深入阐释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问责的重要论述,总结回顾了我国的问责历史和我们党的问责制度,深刻阐明了制定出台《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系统解读了《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对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一致认为,朱国贤的讲座,站位高远、条理清晰、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很有帮助。
陈雷在主持时指出,《问责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问责条例》围绕管党治党这个核心,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法规利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雷强调,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是水利部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水利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水利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问责的原则、主体、对象、情形和方式方法,不断增强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精心部署,着力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将《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和部党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三要敢于担当,坚决执行《问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问责条例》划出的底线,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四要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水利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用问责唤醒党的意识,用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用问责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部机关全体公务员,在京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在部机关主会场参加讲座,各流域机构和其他京外直属单位机关处以上干部在各自分会场通过视频方式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