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京版”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新鲜出炉,四大新亮点直指教师成长“痛点”,彰显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教育新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终于要开始“动真格”了!
4月15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北京市17万中小学教师将享受到新政策带来的实惠。
一年之计在于春。进入4月以来,已经有天津、河北、河南、云南等省份相继召开工作会议,宣布启动该项改革。这是8月国务院常委会议部署决定将在全国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批积极作出回应的省份。随着各地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及操作措施的相继出台,这也意味着,广大基层教师期盼已久的职称改革“政策靴子”终于落地。
在各省份的改革举措中,北京市的方案让人眼前一亮,细细读来有许多新亮点、新突破,既体现了国务院的相关改革思路,也抓住了困扰教育发展的“痛点”。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新在哪里?有哪些亮点?请看记者详细解读。
亮点一:民办学校教师也可以评职称
长期以来,职称评聘一直是公办学校教师才有的权利,民办学校教师是被排除在外的。这样无形中造成了公办、民办学校发展的不平等,成为教师合理流动的阻碍,也影响了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成长的积极性。
而本次“京版”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评审范围,方案提出:“北京地区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按照属地原则,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在记者看来,这一规定的重要意义在于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了专业保障。当前,民办教育的发展举步维艰,要改变这一状况,除了从法律层面、从宏观的体制机制上明确民办教育的地位和性质,扫清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而从微观层面给民办教育更多的专业支撑,给民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专业发展地位,也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因此,北京市的这一创新举措,为民办中小学教育机构教师开通了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的职称评审通道,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也是对民办教育莫大的支持!
当然,真正落实这一政策还有许多更务实的工作要做。民办学校教师怎样参与职称评审?民办学校怎样用好这一“政策红利”?教科研部门怎样为民办学校教师提供后续的专业支持?这些都是民办学校教师关心的。
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令人期待的新开始。
亮点二:中小学教师从此“平起平坐”
过去职称评审的一大弊端,就是中学和小学不是一个系列,无论在专业认定还是待遇上,中学都比小学高。这造成了许多小学教师评上了小学高级,还要去参评中学高级,于是就有了“小中高”、“小超高”这些怪称呼。
然而,中学高级教师凭什么就比小学高级教师要高一筹呢?因为知识难度增加?因为中学比小学更难教?这些都不是合理的、专业的解释!一位教育专家曾言:“从教育学角度来说,要教会一个一年级小学生懂得1+1=2,在难度上一点不亚于教会一个大学生懂得微积分。”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这次“京版”方案中,改变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成为改革的另一大亮点。
这样的制度设计,显然更为科学、合理。无论中学、小学还是幼儿园的教师,都不仅是教给学生知识的“教书匠”,都是从事育人的工作,无论从工作的专业性、重要性还是需要付出的心血汗水来说,都是一样的,不能有轻重、高低之分。
具体来说,此次改革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定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这5个等级,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这里藏着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那就是中小学从此可以有与大学教授同等专业地位的正高级教师了。
统一的职称系列也意味着,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在专业地位上的平等。下一步,能否真正实现“同工同酬”呢?记者在为改革叫好的同时,不禁浮想联翩。
亮点三:外语计算机不再是必备条件
“京版”方案中,另一个让人拍手称快的改革,就是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特点,调整职称申报条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
对许多中小学教师来说,评职称不考外语,确实是去除了一块大“心病”。一些中老年教师或者是农村教师,虽然教学技艺精湛,教育业绩突出,但外语成为他们职称评审的“拦路虎”,多年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可是,评职称为什么要考外语,外语究竟对教师的工作有多重要?其实谁也说不明白。
同时,在教育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在首都北京,计算机应用能力已经成为教师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之一,就像传统的“三笔字”一样。即便不作要求,教师自然需要掌握。
因此,外语、计算机不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改革。相应的,去除了这些不必要的条件后,评职称到底看什么呢?“京版”方案从教书育人、课程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影响力、学历经历等5个方面对各职称级别提出了申报要求。同时强调,对于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要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可破格进行职称评审。
说到底,教师职称作为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评定,还是要从师德素养、育人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来考察,从而体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
亮点四:不重“资历”看“实力”
看得出,此次“京版”方案一个鲜明的改革导向,就是在教师职称评审上,向教师职业所必须的“核心素养”和专业能力靠拢。这一导向的落实,既涉及到评审标准的变化,也取决于评审方式和过程。
怎样保障职称评审方式的专业性、科学性,保障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也是本次改革的一个主要诉求。
“京版”方案在评价机制上,强调通过审阅教案、听课说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从而对中小学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及学术水平等作出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特别是在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新增了听课、说课、答辩等环节,健全了申报人与评审专家面对面的交流考核评价制度。
在评价程序上,“京版”方案提出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建立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制度,坚持同行评议、行业与社会认可相结合。
这些改革举措,给教师职称评审带来的直接变化,就是改变了以往评职称主要看材料、看资历,而不重能力和实绩的弊端,也将避免评审过程“拉关系”、“送人情”、“暗箱操作”等歪风,真正给教师队伍建设带来比业务、比实绩,倡导良性竞争的发展“正能量”。
从以上四个方面可以看出,“京版”方案的确是一份既体现创新性又非常务实的制度安排,方案中同时也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些都充分显示了区域教育管理者切实解决困扰教育发展难题的决心和勇气。这不仅仅是一份落实国家政策的细化措施,其中也蕴含着教育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和操作智慧。
当然,这份方案的最终落地还有许多中间环节,还需要更为细致和务实的操作策略。老实说,对于积弊已久的教师职称评审,这份方案还有许多实质性问题没有涉及到。
但这的确是一份具有示范意义的制度设计,对各省份相关方案的出台,起着“投石问路”的重要作用。我们有理由期盼,下一步,在各地还有更多具有改革精神、切实关怀教师的好政策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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