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资改革文件,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一)
改革目标(到2018年):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健全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范围、招投标运作、监督评估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
15.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
一是研究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文件,将绩效管理机制以制度的形式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量化的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积极推进绩效目标批复。加强对绩效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形成涵盖各类各项支出的量化绩效指标体系。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第三方评价、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和主管部门绩效自评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二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完善纠偏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优化评价项目筛选办法,加强对重大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对“三公”经费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支出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完善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机制。探索形成结果导向的绩效约束机制,完善绩效目标和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实现审计和财政部门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形成审计部门的绩效审计、财政部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等一体的综合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各区(县级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
16.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
一是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资金支付全过程,从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客观绩效考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运用到预算管理中。研究修订我市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品目,择机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培训、评价和退出制度,增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专业化和公正性。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制度,推行透明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