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延迟退休的事实依据在哪里?延迟退休之前应解决的问题(二)
退休老人“60多岁、70岁看起来就像50多岁的人,身体还很好”的判断,如果只是倡议者基于生活环境的直观印象,那当然是不准确的。如果出自有关部门的统计,也未必那么靠谱。2009年12月3日的中国新闻网曾报道,国家卫计委(卫生部)部署在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但在今年7月2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黑龙江、四川等地曝出,基层为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制定的建档率,在统计编制当地居民健康档案时存在各种各样的造假情况。
一定会有人用日本等国,许多退休老人通过返聘重新进入就业市场的例子来说明,大幅延迟退休不仅是可能的(老年人身体合乎要求),也是必要的(发挥余热)。事实上,日本等国也因此造成,退休返聘人员对新就业人员形成了极大的排斥性压力,很多毕业生毕业后根本没法找到工作,只好长期宅在家里。再说了,日本的退休返聘人员之所以可以形成比新就业人员更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是因为这些人之前就曾缴纳过保险,返聘工作等于一边领取养老金,一边挣“第二份工资”,对起薪等要求当然会更低。
延迟退休之前应解决的问题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正式对外公布,延迟退休成了热门讨论话题,个人认为要理性看待,不管延迟退休的目的是缓解养老金缺口还是人均寿命延长等,既然国家正式公布,我们老百姓应当理解和拥护。但是国家必须也要相应出台配套制度来解决好一些现存的突出矛盾:
“养老金双轨制”
目前,我国实行的“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个人无须缴纳社保,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整个工龄以总的工资的20%比例来缴纳。“双轨制”的长期存在显然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因此,从中国国情出发,实施延迟退休,解决“双轨制”问题必须提上改革日程。
“下岗内退群体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延迟退休,对那些下岗和已经内退等需要自己缴纳养老金的弱势人群而言,是个不折不扣的噩耗。那些中低层体弱多病的人寿命并不长,本就存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