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不能简单降到和公务员一样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政协委员:国企高管薪酬不能简单降到和公务员一样

  媒体报道国企高管薪酬将内外有别,组织任命者将参照公务员标准。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观点:兼顾公平和效率,管好央企高管的“钱袋子”。

  央广网财经11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央企薪酬改革现在正在积极推进。央企高管的“钱袋子”已经不是高管个人的了,它正在牵动着越来越多人的目光。

  此前有报道说,这次改革后,中央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甚至有消息曝出某银行行长、分行长、部门经理等的所谓“5321的减薪计划”:高管减半、部门负责人减30%、处长减20%、员工降薪一成。

  现在,媒体报道的最新消息是,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最晚将于今年底前正式公布,据知情人士介绍,薪酬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对组织部门任命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将包括基本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两个部分,基本薪酬将参照公务员工资标准进行制定,并通过高管与普通员工的相差的倍数进行限高。另外,非组织任命的职业经理人将根据市场化的办法确定其薪酬。

  改革的脚步在加快,民众普遍认为“又做高管又高薪的日子肯定不会存在了。”此次薪酬改革以公平为主要目标,但也要考虑效率,国企也是企业,是企业就要考虑利益最大化,可以预期的是,今后国企高管将采取更灵活、更为市场化的薪酬制度,新的制度必须要兼顾公平和效率。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3倍,显著偏高。央企高管为何有如此高薪酬?改革就是给央企高管都降薪吗?薪酬改革与国有企业的其他改革又有什么关联?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会计专家张连起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薪酬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从2005年以来,国企的股权激励改革就在持续推进,但关于股权激励的各种问题和质疑也一直存在。最新的媒体报道提到,备受关注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最晚将于今年底前正式公布,国企高管薪酬内外有别,组织任命者可能将参照公务员标准。该怎么看这样一种方式?

  张连起:高管薪酬过高是一直被民众所诟病的。主要原因一是导向出现了偏差,就认为去到国有企业,去到央企、去到金融企业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所以他们提出来要比照西方发展经济体一些高管的一些薪酬。第二是约束比较弱,尽管国资委近年出台了一些比照的联动措施,比如效益降薪酬降,效益升薪酬升等等一些措施,但是联动性比较弱,一直没有有效的实施。第三最重要的就是不透明,到底是实际消费有多少,包括职务消费,包括基础年薪,包括绩效评价等等,这方面被老百姓所诟病。从公平的角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经济之声:这一次改革,如果真正把他们的薪酬降到和普通的公务员一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反映呢?

  张连起:不能说简单就降到公务员,因为企业毕竟有它自己的性质。但是国有企业确实具有的独特性,国有企业一般是无论是充分竞争性,还是资源垄断类、还是军工类等等都是由国家、由全民委托央企受托经营。因此,最好的办法是有一定基础年薪和绩效考核,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有一个股权激励的措施。这个股权激励一定是在高管离任的时候,或者退休的时候,经过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发生重大经济问题,包括舞弊,包括懈怠,包括不作为等等,有相关的考核之后才能领取,那这就是一个严格的绩效考核措施。

  老百姓对高管的诟病或者说不满意,不是由于高不高,而是由于不公,而是由于既当官,又发财。现在央企高管特别是中央的直属的,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高管往往有副部级的待遇,然后还要拿非常高的高薪,这样如果让他们选择的话,他们当然选择前者,也就是做政府官背后的含金量更高。

  所以老百姓就认为既然在企业做,我们知道企业有企业的考核体系,跟贡献、跟企业的性质、跟付出的努力直接相关。现在一些金融企业,包括垄断资源类的国有企业,可能跟高管直接付出和贡献不是那么直接相关。如果再拿过高的薪水、薪酬,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我想治理不公平,治理既这个当官又发财,扭转这种二维倾向是非常重要的。

  经济之声:核心是治理不公平,因为这种制度,如果不改是有很大风险和问题的。现在如果我们改革之后,也会有另外一个问题,比如说我们谈到了,我们任命这样一个官员,是比照公务员工资的,而市场上聘用是按照市场工资来给的,这两个人天天在一块儿工作,可能干的活也差不了多少,一个人可能会被另外一个人工资高很多,这会不会产生一种另外的现象,就是激励的问题。

  张连起:一个比较具有操作性和适用性的措施,是董事长那么是国资委和中组部任命派出的,那么参照公务员薪酬体系,然后辅之以绩效评价,总经理和其他经营层的高管比照市场。当然跟创业的民营企业的薪酬还不能一样,总之它的独特性决定了。央企的高管和金融类的高管那么应该有增长性的参数,有社会责任指标。还有企业核心的一些业绩的评价指标,不能等同于一般市场类的其他企业,充分竞争类的其他企业。但是不管怎么谈,我想既然高管在国有企业工作,就要有一种社会责任,不能简单是利益最大化,那样的话,整个社会承受心理是不支持的。

  经济之声: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在强调责任的时候,还要强调相关的监督问题,如果国企高管因为这种薪水的问题,他们不作为又该怎么办?

  张连起:您提这个问题很好,我认为高管我作为和目前的改革不必然联系。这个命题不是逻辑一个起点,原因很简单,国有企业先改革的不公,然后用制度和约束,通过法制和制度来使他们纳入一个良性的轨道,特别是解决内部控制,解决防范武力,防范风险,然后解决这个民生导向的问题,如果制度和规范性的措施,内部控制一些措施跟上了,我想对防范不作为是有益处的。

  经济之声:最后咱们展望以下这个方案还没出来,您预期的话,这个方案的出来,它可能不会一刀切,但是会有一个的具体的数字限制高管的薪酬,它会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高管薪酬的调整。

  张连起:应该是分类约束,根据国有企业的性质确定层次,比如有的国有企业是充分竞争的,那可能靠市场更多一些。有的是完全供应型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当然就靠近公务员多一些,有的介乎两者之间的,包括军工类等等,那么要充分一个考虑性质,分类指导特别是还要有一个天花板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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