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基本工资8年未调整 国家公务员局要求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公务员基本工资8年未调整

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未得到落实

  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物价年年涨、工资不增长”,导致基层公务员队伍出现招录难、留人难,建议定期对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得出上述结论。这份报告已提交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务员工资

工资增长机制未能落实

  今年6至9月,调研组赴北京、黑龙江等9个省份及公安部、海关总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研。

  调研组发现,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得不到落实。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公务员工资水平尚未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同步增长,“物价年年涨、工资不增长”。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此外,调研组还发现,公务员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占公务员收入比重仅为1/3左右,津补贴占比过大,而津补贴标准取决于地方财政状况。

  调研组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尽快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要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招录考核

退出机制运行不畅

  调研组发现,公务员考核与退出机制运行不畅。年度考核标准比较笼统,不能准确反映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特点,未能很好实现考核目的。公务员退出渠道不够顺畅。公务员法关于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予以辞退的规定缺乏社会保险等政策支撑,极少使用。

  调研组建议,在基层单位,可以逐步实行公众参与考核工作,由服务对象对公务员的服务水平作出评价,纳入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奖励、惩戒等工作挂钩。要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制定政策,细化程序,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制度。

拓展阅读

国家公务员局:提高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微博)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不少地方和部门按照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平时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指标

  平时考核的主要对象是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平时考核要切实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要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的标准和权重。

二、规范平时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确定考核指标。机关应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

  (三)领导审核评鉴。考核对象的主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根据工作记实情况,按周、月、季或完成任务的工作周期对公务员进行评鉴,可采用分数、名次、等次、评语等形式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四)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及时反馈考核结果。

  (五)公示考核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情况。

  (六)汇总考核情况。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公务员要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情况、实事求是自我评价。主管领导要客观公正作出评鉴、确定考核结果。

  机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逐步建立并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注重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机关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管理,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合理确定试点范围,及时掌握试点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监督检查。条件成熟时,可以全面推开。各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新考核方式,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公务员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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