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及涨工资方案细则
2018黑龙江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及涨工资方案细则尚未公布!故而2017情况如下: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计算方法:
包括三部份;基础养老金、过渡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存款额÷发放月数 。
特殊情况如下。
一个是想提高养老品质,你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保作为补充比较好。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
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黑龙江省2017年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和办法
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16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际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 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6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
(三)倾斜调整:
对复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5、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
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资金支付。
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将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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