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养老保险费开始缴纳。
据介绍,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9月30日前务必缴纳或在本人银行缴费账户存足1至12月养老保险费及全年代理费。选择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到就近银行网点预存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选择自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到本人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因各县、市、区社会保险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方式有所不同,具体缴费方式可咨询本人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数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7.42元)的40%至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我市设置的主要缴费档次见附表。
其他缴费档次的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请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咨询。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申报或变更后,各月均按已选档次执行;如需变更的,须在社会保险机构公布当年缴费基数、比例后至当年的9月30日之前办理个人缴费档次变更手续,变更后本年度内无法再次变更。
市人社局特别提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当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为中断缴费,并且跨年度不能补缴。选择批量划款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注意自己的银行缴费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缴费账户卡(折)号等信息是否与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机构记载的信息一致,本人银行缴费账户是否冻结或注销,如有问题请及时到银行或到委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确保缴费成功。灵活就业人员将保费存入本人银行缴费账户时,要考虑到银行收取的存折(卡)年费、小额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以及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具体标准可向银行或代理机构咨询),防止因存入资金不足而导致扣款失败,造成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情况的发生。
拓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一、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三、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2012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四、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五、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政府的给优惠政策比党政发[2009]11号还多,其适用的是2010年2月出台的《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如果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不仅能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还能享受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已享受了下岗人员优惠政策和就业困难人员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均不相同,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养老保险所在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