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养老保险新政策
1月1日起,福建省将实施的一些新政策,有可能影响到我们以后的日常生活,详情请看下文。
企业为职工缴养老保险若按最低标准必须报备
现实工作中,一些企业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在给职工缴交养老保险的时候,多会选择最低工资标准这个缴交基数,因为这样企业缴交的费用就少了,但实际上职工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
从省人社厅获悉,从明年1月1日开始,企业这样的做法就行不通了,用人单位如果还按最低工资标准缴交养老保险,就必须要提供在人社部门备案意见。
据了解,按照我省的规定,用人单位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劳动者工资标准支付的,必须符合“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亏损,确实无法正常支付工资(连续亏损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条件,而且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报备手续。
另外,从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今后每年以一定的幅度增加。
招标采购出差没有定点饭店
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从起,省财政厅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
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住宿时,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处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公务员出差部分情况可坐软卧
从起,我省公务员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不能报销,凭住宿费发票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