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及个体缴费金额(一)
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及个体缴费金额的通知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确定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480号),《通知》公布了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700元,自1月1日起使用。按此基数计算,佳木斯市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缴费低额为5124元,高额为8532元。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月6日
佳木斯地税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高幅增长
,佳木斯市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住3项重点,强化征缴力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现高幅增长。全年共组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67,097万元,同比增长30.7%,增收15,760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民生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深化扩面征缴。对2013年税费信息比对出的2423户应参保未参保企业全部办理了缴费登记,对有异议的146户企业重新认定,将131户应参保未参保个体工商户名单传递给社保经办机构。落实黑地税联[2014]5号文件精神,加强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协作,明确了工作流程,解决了数据交换、缴费记账等问题。目前共有参保企业4740户,正常缴费3278户,按期申报缴费2819户。扩面新增企业3160户,新增费款8,004万元。不需参保企业3667户。
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定率预征。加强部门协作,严格以票控费,实现源头控管。研发建筑业税费比对软件,对入库建筑业营业税与基本养老保险费逐笔比对,查找不匹配原因,及时催缴。制发《建筑业代开发票暂行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对需追征费款建立追征台账,采取开户银行划拨费款、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等措施。建筑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15,612万元,同比增长6.7倍,拉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增长26.5个百分点。
大力清缴欠费。共核实企业欠费5,316万元,已回收3,756万元,回收率70.6%。抓好自查自报,自查有欠费企业315户,欠费额1,377万元。把欠费企业分为有能力缴费、有部分能力缴费和无能力缴费户;把欠费分为可收回、可部分收回和不可能收回欠费,分别进行管理。对不能及时回收的欠费,要求企业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限。对不可能收回的欠费先挂账,与人保局、社保经办机构、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