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病补贴新政策,广东新农哦大病报销比例规定
广东大病医保调整新政策:困难群体大病医保报销不设上限。,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官网挂出的《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广东拟于明年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等。同时还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保险限额,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其中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更是不设上限。该政策拟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大病医保将进行整合
相比现行的大病医保政策,征求意见稿最重大变化是提出要“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表述如下: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的推进,探索机制创新,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征求意见中给出了时间表安排??底前,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到2017年,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这确实个很大的改变”,广州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广州市为例,现大病医保制度有两个类别:一个是针对职工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另一个是针对城乡居民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当初的制度设计思路即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的基础,分别作出延伸,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对于广州市的医保参保人而言,无论是职工还是城乡居民,享受大病医保都不用另行缴费,按报销限额完全不同。据了解,广州职工大病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而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则是个固定数,最高限额为12万元,连续参保(以起算)满2年最高限额可提至15万元,连续参保(以起算)满5年,最高限额可提至18万元。
报销上限将大幅提高
征求意见稿表示,各统筹地区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能力、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细致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原则上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左右,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待遇方面,征求意见稿带来诸多惠民利好。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要合理设定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说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根据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确定,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困难群体无报销上限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合理确定支付比例。各地要建立完善分段支付机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设置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支付比例不低于50%。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支付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是征求意见稿另一大新提法。根据征求意见稿,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推动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减轻垫付压力。
哪些人可享受大病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目前,广东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潮州等地探索建立起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提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
据了解,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平均约为每人每年20元。
什么条件可纳入大病医保?个人年住院费用达到1.5万
“大病保险是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的。”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各市设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并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即参保人患大病后其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每年最多可报销多少钱?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3万
根据国家和省大病保险办法规定,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
以湛江市大病保险为例。该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2万?5万报销50%,5万?8万报销60%,8万?10万报销70%,10万以上报销80%。大病保险封顶线为一档14万元,二档32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湛江市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为30万元,二档为50万元。
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观头洞村的成敏连就是大病保险的受益者。成敏连一直参加清远市城乡居民医保,每年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329元。,成敏连因右侧大脑中动脉瘤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高达36.7万元,其后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了14.6万、大病保险报销9万元,报销比例达64%以上。
据了解,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市根据本地基本收支情况制定筹资和待遇标准,以市为单位统一进行基金筹集和管理。
广东大病医保新政策:
1.广东大病医保保障对象
主要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广东省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潮州等积极探索建立起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同步提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
2.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的制度。参保人不需要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3.享受大病医保条件
①广东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②参保人患大病符合规定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4.大病医保报销标准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平均约为1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