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及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2018,2018年上海异地医保报销范围及政策规定。
上海医保卡报销比例:
1、上海医保急诊报销比例?
医保有规定住院的话有起付线的,在职职工的住院起付线为1500元。通俗点讲就是,第一次住院的时候没超过1500元的话钱自己掏(可以用历年账户资金抵扣),超过的部分(但低于最高限额70000元的情况下)医保报销85%(即自负15%)。第二次住院如果你先前已经交过这1500元的话就不用再交了,医保直接报销85%。不过如果住院、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不包括自费和1500元的起付线,但包括自负费用)要是超过最高限额的话,超过部分医保只报销80%。
2、2011年上海社区就医报销比例将提高5%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提高5%。对于需要长期服药和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其自负医疗费负担比例将有所下降。市人保局公布,本市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于2011年1月2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上海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已有3年,有效减轻了原先城镇无医保居民患病时的医疗费负担。为了保证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2011年政府财政对居民医保基金的投入预计将比2010年增长160%左右。而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2011年度对个人缴费标准仅作适当提高,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240元提高到310元,60至69周岁人员从360元提高到460元,19到59周岁人员从480元提高到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0元提高到80元。
上海市人保局表示,为了进一步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负担,今年上海居保政策适当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二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到55%;三级医疗机构,维持50%不变。同时,对1至18周岁和60周岁以上人员增设了门急诊300元起付线,原来19至59周岁人员的1000元起付线不变。
为了妥善解决因“人户分离”带来的办理参保手续不便问题,从2011年开始,居民除了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外,也可以到就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
市民可带着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发票,来到本市医保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手续。
1、在外省市临时逗留发生的急诊和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医保中心申请审核报销,但外省市发生的普通门诊或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没有退休的人,异地就医的,必须是急诊才能报销。退休了的人,异地就医,必须在就医前在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的申请才能就医。具体报销比例可致电上海医保咨询电话021-962218问询。
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材料
报销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和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
上海、镇江长期定居在对方地区的参保人员,应当首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不包括此前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再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报销手续。办理上述手续后,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凭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急诊(包括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现金垫付,事后可到邻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代办)申请报销(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在外省市发生急诊或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原始收据、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生急诊住院医疗费用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的明细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本市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审核报销。但在外省市发生的门诊和门诊住院或专程至外省市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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