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时间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牟平区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开始
近日,从牟平区人社部门获悉,该区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开始。
据了解,凡具有牟平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牟平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由区公安部门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参保。缴费标准为一档140元,二档300元,其中各类在校学生、其他未成年居民和特殊群体按一档缴费;非烟台户籍人员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520元,二档680元。
各镇街人社所负责原居民收缴,参保居民需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到辖区人社所缴费;农村居民由各镇街统一办理,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征缴,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自愿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学生、幼儿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统一办理;新生儿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非烟台市户籍人员到居住地人社所缴费;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不可变更,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