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最少多少年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目前我国暂未制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各统筹地区按照本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东莞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1、男性职员医保缴费最低年限累计不少于30年;
2、女性职员医保缴费最低年限累计不少于25年。
【说明】:如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可按退休上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所缺年限,或按在职职工标准按月缴费至所需最低年限后,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案例说明】
廖伯伯,东莞户籍人士,生于1953年,于75年参加工作并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今年6月份廖伯伯办理退休。但社保局告知其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因为累计缴费年限不够。廖伯伯很纳闷,想知道东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最少多少年?如没有缴足年限应该怎么办才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解说】
第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廖伯伯生于1953年6月,到2013年6月已经年满60周岁,所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从2011年7月1日起,参加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实际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的,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本人和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可按退休上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所缺年限,或按在职职工标准按月缴费至所需最低年限后,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东莞职工医疗保险实际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所以廖伯伯如需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两种处理方式:
1、按退休上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所缺年限;
2、按在职职工标准按月缴费至所需最低年限后,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